农村婚丧习俗改革是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县关于健全“一约四会”工作为抓手,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有机结合,树立“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之风,着眼“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这一目标,把农村婚丧习俗改革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到行动中。
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了醒目标识,加强宣传,引导新人文明节俭办婚事。各乡镇行政村着力做到“两个普遍全覆盖”:红白理事会普遍建起来,婚俗规定普遍纳入村规民约,如规定:彩礼不超过3万元,媒礼不超过2000元,喜宴每桌不超过350元,并推行逐户承诺制度,违规大操大办的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坚持“4个提倡、5个反对”,即:提倡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提倡在家里举办传统中式婚礼,提倡不收改口礼,提倡只在家里举办婚礼;反对盲目攀比,反对豪华奢靡高消费婚礼,反对重复举办婚礼,反对婚纱照奢侈浪费,反对以低俗恶俗方式闹洞房耍伴娘,群众反响较好。在乡镇、村建立信息员队伍,在全县398个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实行喜事办理全程跟踪服务机制,落实好事前告知、事中监督、违规提醒的程序,通过源头管理和全程跟踪,解决婚俗整治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