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文件精神,多角度、全方位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积极实施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脱贫成果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强化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做到不错不漏、应保尽保。今年以来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011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944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38.98万元;
二是特困人员政府供养解贫一批。进一步细化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综合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规范特困人员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供养范围,并根据其自身生活状况给予相应救助,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获得稳定的生活照料。今年以来全县共有5414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发放特困人员补助供养金1957.8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844人,分散供养4570人。
三是临时救助解急难救贫一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根据困难对象的不同救助需求,完善由临时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救助的“摆渡机制”,发挥综合救助效应。今年以来共救助城乡临时困难群众1504人,救助资金196.15万元。
四是孤儿救助扶贫一批。按照“统一口径、逐一核实、登记造册、交换核对、逐级上报、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成全县孤儿信息库,实现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按照分散孤儿950元/月/人,机构养育1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今年以来共为全县106名孤儿发放养育费93.83万元。
五是发放高龄津贴保障一批。根据省市县定民生实事工作要求,自今年1月开始,县民政局贯彻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6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的政策执行。截止9月底,全县有80周岁以上老人17229人,发放1-9月高龄老人生活津贴1013.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