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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创新举措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规范管理,创新举措,确保社会救济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安全底线。

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对全县人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做到解剖排查,重点做好农村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工作,与县扶贫办、医疗保障局、残联、卫健、教育等部门主动对接,通过信息共享,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困难学生、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数据信息,逐人进行排查,上半年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950户1316人,共为10576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118.05万元,为576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市低保金102.92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电费补贴1.1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电费补贴25.34万元。

特困人员应养尽养。精准核查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并逐人签订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协议。为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自4月起,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5928元,截止目前全县共有5454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上半年共发放特困人员补助供养金1543.57万元;

临时救助应救尽救。按照兜底解决“两不愁”和防止致贫返贫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应急、补充的保障作用,将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上半年共救助城乡临时困难群众9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3.7万元。

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津贴。认真审核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资料,并将申报人员信息与低保人员信息、特困供养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采取“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后及时发放资金,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残疾人,停止发放补贴,上半年为773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23.358万元;为3769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56.762万元。认真贯彻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6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的政策执行,上半年为17105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37万元。

深入开展慈善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上半年为全县656个困难家庭发放米、油等价值27.5万元物品;开展孤儿“梦想心愿”活动,向85名孤儿发放平板电脑、手机、自行车、床上用品等物品;定向资助16名贫困学生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