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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民生底线,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

  一是牢牢把住审核审批关口。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小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民政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审批前的信息比对和各项民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是提高保障标准,足额发放民生资金。根据《漯河市民政局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漯民文[2022]34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1—2月共兜底保障农村低保11030人,发放资金417.17万元;兜底城市低保458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8.9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4766人,发放供养金248.17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7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73.76万元;为11462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7.78万元.

  三完善监督机制,持续推行“阳光低保”。利用村“阳光三权”公开栏将所有民政救助信息进行永久性公示,公开民政监督电话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时刻接收群众监督,致力打造阳光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