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完善传染病监督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县卫计委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定责任。结合实际制订了全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强化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与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监督职责,健全防控网络。依托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级信息报告点,完善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落实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监督。结合实际,以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等为重点,强化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年初以来,就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集中约谈医疗单位16家,立案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2起。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与医政等部门协调,把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校验、绩效评价等紧密结合挂钩,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防治水平。目前,全县已有28家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首批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