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中旬以来,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的落实,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和集中处置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的处理方式和去向;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交接和登记情况。
至目前,已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0余家,针对部分单位未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以及未为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等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针对个别单位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等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立案5起。
此次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持续到5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