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督促指导各复业经营单位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有效防控、安全经营。近日以来,我委结合自身职责,对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业的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度落实方面。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方案、每日健康监测制度、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区域设置等落实情况;二是环境卫生方面。主要包括场内整体区域是否环境整洁,垃圾处理是否规范,卫生间是否清洁、通风、消毒等;三是清洁消毒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定期清洁消毒,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并配备手消毒剂等。
止目前,我委督促指导已复业的商超、旅店业、理发店等公共场所58家,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要求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