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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30问

 

  一、为什么医保年年上涨?

  1.报销门槛降低,医保成本增加。2020年国家要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由1.5万元降为1.1万元,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保起付线降为0.55万元,全国平均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

  取消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大病保险、困难补充保险报销封顶线,再加上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贫困户报销比例超过了90%。我县贫困人口占比不足6%,但每年支出占比却占13%,也是导致医保成本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2.个人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不断扩大。2020年国家在不断的积极提高居民的医保门诊和住院的保障水平。

  (1)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全国总体情况,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2020年起实行的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 ,每人每年可报400元以下门诊费用,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2)病期长、费用高的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各地普遍把一些病期长、医疗费用高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轻了参保人的门诊费用负担。病种多的地方超过50种,我县门诊慢性病19种,重特大疾病68种。

  (3)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对参加居民医保,且未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的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将其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目前我县执行每月报销限额20元。

  3.物价上涨,国家财政补助也在在同等提升。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物价每年在上涨,居民收入也在提高,为了可持续发展,也为了提高待遇水平,国家也在持续加大投入,人均财政补助也从2007年的40元,提高到了2020年的580元,2021年将再同步增长30元。

  所以说,个人的缴费虽变多了,但是国家补贴占大头,而且其他好处也是越来越多了。

  二、90元钱不再返给个人后,个人吃亏了吗?

  原来返还个人账户90元,2020年开始已改为门诊费用报销60%,且费用报销上限已涨到400元,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均可使用。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年到头不生病,所以即使不返给个人,个人缴纳的费用也不会打水漂。相反,变为门诊报销,且额度大幅增加,为报销日常小病多了一种更大的保障,所以个人并不吃亏。

  三、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缴费但当年未住过院,吃亏了吗?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身体健健康康,但是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一旦生病住院,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对于农村普通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医保让大家集少成多,合作互助共济,防范未然。2020年已经开始除了住院报销之外,增加了门诊费用报销待遇,解决小病无需住院的花费报销问题,乡镇卫生院门诊与村卫生室拿药报销比例60%,一年缴280元,即使不住院每年也能报销上400元。每个人不可避免的头疼发热,门诊统筹很好地解决了小病门诊拿药的报销问题。自开始缴医保来,每人共已缴费1560元,扣除返还个人756元后,实际个人只缴了804多元,国家配套4790元。不定哪一年生病住院,花费上千上万很常见,所以未住院不代表你吃亏,医保是为你健康护航,小病能报销,大病有保障。

  四、我县群众参保情况如何?

  连续五年出现下滑。由于长期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加上个人医保筹资标准逐年增加等因素,自2018年以来居民参保率逐年下降,2018年我县参保人数502469人,2021年我县参保人数482970,同比2018年下降19499人。

  五、特困供养户、低保户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特困供养户由县民政局向县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兜底;低保户由县民政局申请补助资金,个人缴费后再进行补贴。

  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由县乡村振兴局申请补助资金,个人缴纳后再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60元。

  七、优抚对象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缴纳参保。

  八、缴纳医保后享受的医保待遇有哪些?

  1、门诊医疗待遇:报销病种、药品目录内的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总额不超过400元。

  2、住院医保待遇:合规费用,起付线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支付(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3、重症慢性病医保待遇:一般群众15种,农村贫困人员19种。门诊重症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标准,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乙类项目中个人首付部分后,按65%比例报销,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政策的(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按85%比例报销,当月支付额度不超过当月限额。

  九、门诊统筹能否跨乡报销?

  可以,但在缴纳医保时必须在税务部门医保缴纳系统上提前备案。

  十、2020年个人缴纳的280元医疗保险都用于哪些方面?

  划入门诊统筹基金80元,其它统筹基金200元。

  十一、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十二、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起付线为0.55万元,取消封顶线。

  十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都有哪些?

  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

  十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来源是什么?

  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

  十五、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超过大病保险起伏线的部分,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伏线为3000元,起伏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没有封顶线。按照上级改革意见精神,2022年困难群众补充保险将整合到医疗救助。

  十六、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1、特困供养户(五保户);2、城乡低保户;3、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十七、重点救助对象标准是多少?

  1、重点对象住院救助标准: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

  特困供养对象救助标准:分散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内80%比例给予救助,集中供养人员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万元。

  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住院救助标准:按年度救助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万元。

  2、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对重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的疾病,救助比例按70%,最高救助比例为2万元。

  十八、门诊救助种病都哪些?门诊救助标准是多少?

  门诊救助共9种病种:终末期肾病(采用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采取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采用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困(门诊耐多药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门诊救助标准:门诊救助病种按年度限额门诊医疗费用的1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5000元。

  十九、符合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都有哪些?

  纳入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病共十五个病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非异治疗、二期及以上高血压、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疹子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癫痫病、重症精神病。农村贫困人口增加四个病种,帕金森、肾病综合征、肝豆状核变性、终末期肾病非透析。

  二十、 重症慢性病怎么鉴定?

  1、定点医院鉴定:本人携带申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二年县级及以上重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到县定点鉴定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任一家)办理鉴定手续,填写申请表。

  2、评审鉴定及办证:县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专用医疗证》。《专用医疗证》有效期为三个自然年度,期满需要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的,须进行复审换证。

  二十一、什么时间进行重症慢性病鉴定?

  门诊重症慢性病办理采取集中申报和日常申报相结合方式:

  1、日常申报:(1)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结核、重性精神障碍、慢性丙肝、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心脏搭桥术后(一年内)患者可以在确诊之后随时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2)符合19种慢性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可随时申报。

  2、集中申报:其他病种采取上半年与下半年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年集中申报开始前,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公开发布集中申报通知,明确集中申报有关事宜,通知采用网络、广播、电视、张贴通知等形式发布。

  二十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异地转诊?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转诊原则,因本县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省市级医疗机构进行就诊的。

  二十三、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按照就医地目录的支付范围和参保地支付政策进行报销。

  二十四、怎么办理异地转诊备案?

  1、参保人员到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转转院证明;因病情危重确需直接转往县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可由就诊的其它二级医疗机构(县中心医院、县中医院)开具转诊单,并附具体情况说明,向县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备案。

  2、个人携带转诊证明、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或电话备案。(居民医保转诊电话:0395-7158699 、职工医保电话:0395-7190017)

  3、医保中心进行转诊备案、办结。

  二十五、参保人员有哪些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支持他人医疗保险凭证冒名就医。

  3、非法使用社保卡、慢病卡等医疗保险身份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二十六、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无需携带其他实体卡。

  二十七、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卡相比有哪些突出优点?

  一是方便快捷。只要携带手机就可以扫码就医。

  二是应用丰富。具有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功能。

  三是全国通用。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

  四是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是通过实名和实人刷脸认证,不易被他人盗用。

  二十八、医保电子凭证如何领取和激活?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微信、支付宝、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

  二十九、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进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通过带量采购,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老百姓医疗保障水平。

  三十、集中采购药品已有多少种?实施此项工作能降低患者药费吗?

  答:截止目前国家集中采购已经完成了四批。

  第一批共涉及到25种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平均降幅达到 59%。

  第二批共涉及32种药品51个品规,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8%。

  第三批集采药品共55个品种86个品规,平均降幅达53%,最高降幅达95%。

  第四批共涉及共有45种药品66个品规, 平均降幅为52.99%,最高降幅达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