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提升创建标准,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通过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县卫健委结合自身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和省、市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统一部署,以“守底线、促提升”为抓手,全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
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明查暗访点位打造工作,成立两个督导组,每周有计划地对各单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明查暗访点位打造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中的医疗机构食堂现场检查打分表和哨点医院现场检查打分表现场打分,列出问题清单,每月月底前根据打分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排名。
目前,卫健系统16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和3家医疗机构食堂已全部打造完毕。今后将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