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舞阳县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闪电2号”行动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2号”行动的通知》(豫文旅综执[2022]23号)文件精神,舞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扎实开展了此项工作。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县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扫码、防疫物资准备、场所消毒、应急预案等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等旅行社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学校周边书店、书摊销售含有暴力、封建迷信、色情内容的图书及刊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信息,网吧经营者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等违法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由大队长带队,详细明确执法队员的责任,分别检查了文化市场经营中是否存在凶杀暴力、封建迷信、色情淫秽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网吧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违法经营行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库和屏幕画面是否含有违禁内容的问题及旅行社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等方面,做到全面检查不遗漏。

  此次“闪电2号”行动自2022年9月14日8时至9月16日8时,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共检查网吧16家次、娱乐场所7家次、出版物零售单位11家次、旅行社7家次。其中对个别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要求经营单位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