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一个基地”,突出“两区建设”,实现“三个翻番”建设目标。为全面落实舞阳县具体建设要求和“十三五”规划目标,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为舞阳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8〕79号)要求,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本县2021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在155.04636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146.08663公顷左右,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8.95973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29.4924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3.01184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9.562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2.97929公顷。
舞阳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单位:公顷)
类别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合计 |
商品住宅用地 |
廉租房和公租房 |
|||||
面积 |
155.04636 |
29.49248 |
33.01184 |
29.56275 |
29.56275 |
0 |
62.97929 |
比例 |
100% |
19.02% |
21.29% |
19.07% |
100% |
0% |
40.62% |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导向
(一)引导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园区,南部盐化工业园区集聚,优先保证其用地供应。
重点发展化工项目为主的产业用地供应,引导其向产业集聚园区,南部盐化工业园区集聚。以土地供应为导向,促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
(二)继续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加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全方位提升全县综合承载能力,形成适度超前、持续发展、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
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全县整体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综合功能完善。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全县综合服务水平。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全县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21年全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供应计划指标62.97929公顷,实行全县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指标92.06707公顷落实到地块。
(二)年度计划实施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1、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增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矿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推进计划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3、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市场的监测监管。
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