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41112110010308 |
地块位置 |
县城南环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04877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5.18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0.048770 |
受让单位 |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备注: |
该宗地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供即用土地,用于建设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金大地公司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建成投产。根据《漯河市关于产业集聚区未供即用项目用地手续完善意见》(漯百园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组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舞泉镇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摸排后,认定金大地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为政府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属政府同意开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政策、运营良好、亩均产出效益较高、履约情况较好,按省市文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方式按照认定的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直接完善用地手续,已报省“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宗地编号 |
41112110010309 |
地块位置 |
县城南环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06059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30.77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1.060590 |
受让单位 |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备注: |
该宗地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供即用土地,用于建设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金大地公司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建成投产。根据《漯河市关于产业集聚区未供即用项目用地手续完善意见》(漯百园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组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舞泉镇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摸排后,认定金大地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为政府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属政府同意开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政策、运营良好、亩均产出效益较高、履约情况较好,按省市文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方式按照认定的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直接完善用地手续,已报省“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宗地编号 |
41112110010313 |
地块位置 |
县城南环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86116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580.46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1.861160 |
受让单位 |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备注: |
该宗地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供即用土地,用于建设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金大地公司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建成投产。根据《漯河市关于产业集聚区未供即用项目用地手续完善意见》(漯百园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组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舞泉镇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摸排后,认定金大地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为政府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属政府同意开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政策、运营良好、亩均产出效益较高、履约情况较好,按省市文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方式按照认定的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直接完善用地手续,已报省“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宗地编号 |
41112110010314 |
地块位置 |
县城南环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6387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822.87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2.638750 |
受让单位 |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备注: |
该宗地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供即用土地,用于建设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金大地公司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建成投产。根据《漯河市关于产业集聚区未供即用项目用地手续完善意见》(漯百园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组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舞泉镇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摸排后,认定金大地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为政府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属政府同意开工,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政策、运营良好、亩均产出效益较高、履约情况较好,按省市文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方式按照认定的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直接完善用地手续,已报省“百园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二、公示期:2021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舞阳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县城北京路南段东侧 邮政编码:462400 联系电话:0395-7121467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