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漯河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舞阳第一加气站 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漯河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舞阳第一加气站

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舞阳第一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5921656  

项目名称

   漯河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舞阳第一加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西环路与张家港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

   漯河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4666.9m2,投资3040万元建设该项目,环保投资26.5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一、废气: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抑尘措施,洒水降尘;清扫路面尘土;道路硬化,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LNG储罐系统泄压时放散废气及槽车泄压放散废气、GNG放散废气。采取高空放散、合理有效回收等措施进行控制。

二、废水: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舞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固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噪声:施工期产生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舞阳第一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西环路与张家港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占地4666.9m2,总投产3040万元,环保投资26.5万元。新建LNGL-CNG合建加气站一座,日供气能力6万立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抑尘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施工期和营运期应加强管理,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标志、绿化等措施,以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舞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LNG储罐系统泄压时放散废气及槽车泄压放散废气、GNG放散废气。采取高空放散、合理有效回收等措施进行控制。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七、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