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5921656
项目名称 |
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院内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371.3m2,投资361万元建设该项目,建筑面积为1805 m2。建设一栋4层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楼用于省级示范接种门诊,二楼用于妈妈课堂、宣教室及小儿预检中心,三楼用于公共体检中心及公共教育中心,四楼用于公共卫生办公室及档案室。本项目不新增医疗设备,不新增科室及病床。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抑尘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二、废水: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营运期产生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消毒+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然后排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满足(GB18466-2005)表1标准要求。 三、固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消毒后交由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四、噪声:施工期产生建筑施工噪声,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卫生院院内,项目占地371.3m2,总投产361万元。建设一栋4层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805 m2。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抑尘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施工期和营运期应加强管理,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标志、绿化等措施,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消毒+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然后排入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满足(GB18466-2005)表1标准要求。 五、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消毒后交由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六、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