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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环保局关于舞阳县南京路中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关于舞阳县南京路中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南京路中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生态股,公众反馈联系人:刘江豪,电话:15738788736

项目名称

舞阳县南京路中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漯河市舞阳县

建设单位

舞阳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40500m2,总投资1784.94万元,全部由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环保投资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废水: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来源于少量的洗脸和洗手废水产生,该部分废水经过简单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为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2、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禁止露天堆放散装物料;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确保密闭运输;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固废:施工阶段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清扫,统一收集以后运送至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由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分拣,其中有用部分进行回收,多余部分统一清运,用作铺路填坑使用。

4、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施工期产生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5、生态: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由于土地占用、挖填土方过程中由于地表裸露产生的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生态补救措施,尽可能对植被进行恢复并加强管理,绿化、美化环境,补偿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舞阳县南京路中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县城内,全长810米,项目占地40500m2,总投资1784.94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本项目主要为舞阳县南京路中段改建工程,属于现有道路改造工程,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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