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5921656
项目名称 |
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张家港路西段北侧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妇幼保健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于选址变更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本次环评项目占地面积7747平方米,总投资1960万元,环保投产6万元。建设一栋五层综合业务楼,总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施工期现场应全封闭设置为挡墙、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施工区域及时洒水扬尘。 二、废水:营运期产生体检、保健、培训和生活废水,不产生化验、医疗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纳污管网入污水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三、固废: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至舞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噪声:施工期产生噪声,采取合理布局机械设备位置、搭建临时围墙等有效降噪措施,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张家港路西段北侧,项目占地面积7747平方米,总投资1960万元,环保投产6万元。建设一栋五层综合业务楼,一层为婚前保健、健康体检中心。二层为妇幼技术人员培训中心。三层行政办公。四层为信息化管理、产后康复中心。五层为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等。本次新建项目不设病床位。总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把噪声降至最低,严禁夜间(22:00-06:00)或休息时段施工,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应采取扬尘措施,满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现场应全封闭设置为挡墙、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施工区域及时洒水扬尘。 四、本项目无医疗废水排放,体检、保健、培训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78-1996)二级标准,,排入城市纳污管网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里河。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六、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