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混掺肥、20万吨挤压肥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批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混掺肥、20万吨挤压肥项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混掺肥、20万吨挤压肥项目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并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和验收检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主要产品的生产负荷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达到75%以上要求。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处置要求。
三、根据该项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和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混掺肥、20万吨挤压肥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监测结论,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据此可以正式投入生产。
四、要求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