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舞阳县宁波路整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受理舞阳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舞阳县宁波路整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生态股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15738788736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舞阳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舞阳县宁波路整修工程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 |
项目全长373.7m,项目北起张家港路,南至中山路,道路红线宽33m,为单幅路,设计时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使用期限15年,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
1、废水:改建道路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项目附近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和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间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产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等。经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经加强交通巡查和道路养护等,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工程建成投入营运以后,距离道路1m范围内近期、中期、远期噪声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距离道路1m范围外的噪声值可以满足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送至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占地为现状道路,没有新征地,因此工程永久占地对生态环境没有不利影响。工程所在地无特殊要求的生态保护区,施工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和绿化。 |
无 |
附件:舞阳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舞阳县宁波路整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