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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东方刺绣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刺绣产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公告。

环保备案公告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以下项目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舞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中队出具的环境监管意见,舞阳县环境保护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在舞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对漯河东方刺绣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刺绣产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1

年产2500万米刺绣产品建设项目

漯河东方刺绣有限公司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张家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北

本项目现有办公楼、绣花车间、漂洗车间、定型车间、包装车间、仓库,总面积26097平方米。配套建设锅炉房(天然气锅炉一台)、污水处理站。主要生产工艺为“行缝+绣花+修补+定行、漂洗”,年生产刺绣产品2500万米。

废气:车间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12米高排气筒排放。临时晒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遮蔽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道入院东侧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最终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加工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门窗、车间密闭等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角边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卖。

 

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