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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5921656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北舞渡镇S241公路北侧

建设单位   

 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筑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10000m2,总建筑面积760m2,场地硬化5000m2。根据生产及办公需要,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废气

施工过程中场地清理、混凝土搅拌、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等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干燥无雨的天气尤为严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有施工扬尘,混凝土搅拌扬尘、建筑材料装卸扬尘、地面料场的风吹扬尘和汽车行驶扬尘等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工人多数为附近居民,不在现场吃住,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量约2.0m3/d,设置旱厕并定期由专人清理用作农肥,其他洗漱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浇注混凝土后的养护水、施工区的地面和施工机械的冲洗水、石料等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在采取设置旱厕、沉淀池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料等。经类比分析,整个施工阶段,最终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60t。施工期应妥善堆存,可用于后期回填场地。

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施工单位应增设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收集箱),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及时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处置。在经过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四、噪声:施工期主要工程项目有地基平整、压实、基础开挖、厂房及其他辅助与公用设施的建设等,使用的机械主要有铲平机、压路机、搅拌机、振捣棒等。在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能对作业人员和厂址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9        施工机械噪声源强           单位:dB(A)

设备名称

噪声强度

设备名称

噪声强度

备注

挖土机

93

运输卡车

85

设备1m处

推土机

86

电 锯

105

打桩机

100

卷扬机

80

混凝土振捣器

100

——

——

5、生态环境

项目在施工期将不可避免的造成地面裸露,项目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要尽可能加快进展,减少地面裸露时间,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施工过程中,要划定施工区域,尽可能避免对非建设区域的地表植被系统的破坏;施工过程中可采取隔离、防风、防水土流失的措施,减少扬尘量,避免水土流失以及对区域地表水域的污染。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北舞渡分站1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S241公路北侧,项目占地10000平方米,总投产500万元,环保投资45.3万元。总建筑面积760平方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把噪声降至最低,严禁夜间(22:00-06:00)或休息时段施工,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应采取扬尘措施,满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工人多数为附近居民,不在现场吃住,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量约2.0m3/d,设置旱厕并定期由专人清理用作农肥,其他洗漱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浇注混凝土后的养护水、施工区的地面和施工机械的冲洗水、石料等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六、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