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备案公告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以下项目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舞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中队出具的环境监管意见,舞阳县环境保护局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在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备案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对以下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
1 |
年产1400吨乳油、1200吨30%草甘膦水剂农药分装复配项目 |
漯河科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西军王村岗郭 |
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仓库、食堂、办公楼、锅炉房等,年产1400吨乳油、1200吨30%草甘膦水剂 |
(1)锅炉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废气经排气筒排放;乳油车间设置集气抽风装置,经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厂区设置沉淀池并加石灰碱解,以及初期雨水沉淀池,水剂车间设置沉淀池及事故池。(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处,采取“三防”;(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5)车间、仓库、危废暂存处、雨污管道、污水沉淀池等均采取防渗,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排放的废液。 |
废气:项目排放的锅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车间废气经集气抽风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设备清洗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乳油车间清洗水汇入厂区沉淀池并加碱,水剂车间清洗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固废:全部合理处置;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