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邦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石材雕刻板材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5921656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平方米石材雕刻板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三环东段路南 |
建设单位 |
河南兴邦石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筑规模:本项目总建筑28000平方米:主要包括4栋1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6600平方米;1栋4层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1栋2层餐厅,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1栋3层展厅,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锯割加工工艺产生的粉尘、研磨抛光工艺产生的粉尘、切断工艺产生的粉尘、辅助加工工艺产生的粉尘、凿切加工工艺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的生产方式,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04kg/h,0.096t/a。项目单位车间四周及顶棚安装有喷雾除尘装置对空气中的粉尘进行喷雾降尘处理,经预测,本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005418mg/m3,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项目的循环冷却水、湿式除尘器用水均循环利用,喷雾除尘装置用水蒸发消散,因此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污水产生量为2.88m3/d、864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COD300mg/L、0.26t/a,氨氮25mg/L、0.022t/a,经化粪池(30m3)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COD150mg/L、0.13t/a,氨氮20mg/L、0.017t/a,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钻石拉锯、全自动抛光机、切割机、风干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源强值在60~9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沉淀渣和职工生活垃圾。 生产固废: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是废品、边角料、碎石,产生量约1020.0t/a。 沉淀渣:污水处理循环使用系统和湿式除尘器中产生沉淀渣,年收集沉淀渣234.27t。项目产生的沉淀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不仅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节约资源,还可以为公司带来经济效应。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本项目定员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办公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则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kg/d、9.0t/a,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河南兴邦石材年产100万平方米石材雕刻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三环东段路南,项目占地27986.6平方米,总投产22000万元,环保投资170万元。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把噪声降至最低,严禁夜间(22:00-06:00)或休息时段施工,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应采取扬尘措施,满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