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民政局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5921656
项目名称 |
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三环东段路南 |
建设单位 |
漯河市舞北路S220东侧,北舞渡南泥河北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为14768.6m2,总建筑面积10000万m2。 总投资:1400万元。 建筑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4768.6m2(22.1529亩),总建筑面积10000m2,新建工程内容为:殡仪厅1座(1F)1456m2、火化区1座(2F)1415.2m2、骨灰堂1座(3F)2223m2、业务用房1座(5F)2160m2(含丧葬业务洽谈及丧葬用品营业用房)、办公用房1座(2F)1853m2、生活用房1座(2F)892.8m2;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道路及广场3044.68m2、停车场1800m2、园林绿化5021.32m2、各类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电力电信排管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施工期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扬尘。施工期间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降低噪声源。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装运至北舞渡垃圾中转站。营业期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全厂废水经厂区隔油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北舞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营运期废气火化炉及焚烧炉烟气拟采用“急冷+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烟气统一收集后由一根12米排气筒排出。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高档环保型灰火化炉风机运行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房内设吸声材料,管道接口设减震措施。冷却除尘用水泵运行噪声:采用金属隔声门,独立用房,给设窗户,悼念活动噪声:厂房隔声,房内设吸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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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民政局舞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漯河市舞北路S220东侧,北舞渡南泥河北,占地面积为14768.6m2,总建筑面积10000万m2。 总投资:1400万元。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把噪声降至最低,严禁夜间(22:00-06:00)或休息时段施工,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应采取扬尘措施,满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