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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

舞阳县环保局于2017年2月22日受理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建设项目

报告表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舞阳县北三环路与北大街交叉口西210m路南

项目总投资30万元,租赁已有厂房1500m2。主要缝纫机、截锯、气钉枪、空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将达到年产沙发1000套的规模。

1.废气:主要是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m高的排气筒)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为附近居民,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饮用水采用外购桶装纯净水,职工生活依托厂院内旱厕,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主要来自缝纫机、截锯、气钉枪、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四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因此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附件: 舞阳县鹏格沙发厂年加工1000套沙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editor/attached/file/20170222/201702221520911491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