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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公示

关于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批复内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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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项目

关于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0]42

 

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拟批准《舞阳县强森石材加工厂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太尉镇蔡营村海营自然村许泌路南,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1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仓库和展厅。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切割开孔打磨抛光打蜡成品。设计建设规模为年产1300套橱柜、1000平方米踏步。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加工、开孔、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加工生产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并采用湿法作业的生产方式,切割、开孔作业工序采用带水喷淋装置,车间地面硬化,作业区设围堰;打磨工序作业区二次封闭,并在产尘部位安装集气罩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表2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排放。抑尘冷却用水及湿式除尘器循环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陶肥田,不外排。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车间封闭隔音、基础减震以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边角料、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产固废边角料规范暂存于固废存放间,定期外售砂石厂综合利用,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项目污水处理循环使用系统清掏出来的沉淀渣泥、除尘器收尘会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在厂区堆存。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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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环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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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