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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志勇木材加工场年加工原木300吨项目受理公示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202010月22日受理舞阳县志勇木材加工场年加工原木300吨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舞阳县志勇木材加工场年加工原木300吨项目

报告

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九街镇胡岗村南侧

本项目为漯河亚润涂料有限公司投资10万元在漯河市舞阳县九街镇胡岗村南侧建设的年加工原木300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建筑面积537平方米,项目租赁现状厂房通过安装设备后进行生产,主要包括厂房、仓库等构筑物,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原木300吨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木料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木料加工工序皮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有组织排放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圆机、皮机、旋切机、接皮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室内、吸声、消声、减震、阻尼等措施处理项目噪声在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料加工工序产生的锯末及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锯末及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存放于厂区一般固废堆场,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照不同产生源、种类、性质进行分别堆放,分流收运,分别处理;锯末等粉状固废采用封闭方式运输,运输车辆具有货箱密闭设施,避免出现遗洒

 

 

附件:舞阳县志勇木材加工场年加工原木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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