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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保和乡保和村保和街西段路南

建设单位

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保和村保和街西段路南,占地160m2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包括生产加工区、烘烤区、仓库、办公区,总建筑面积为220m2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工艺骨架铜线绕线整线点胶烘烤剥离接线定位蓝胶成品。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加工450万个音圈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焊接烟尘。点胶及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 、低温等离子等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分别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排放标准、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的有机废气建议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污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绕线机、烤箱、阻抗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有职工办公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UV灯管与废胶桶等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规范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加工工序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规范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有专门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废包装袋收集后规范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项目更换下来的废UV灯管与废胶桶一起,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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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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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保和乡保和村保和街西段路南,占地160m2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包括生产加工区、烘烤区、仓库、办公区,总建筑面积为220m2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工艺骨架铜线绕线整线点胶烘烤剥离接线定位蓝胶成品。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加工450万个音圈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焊接烟尘。点胶及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 、低温等离子等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分别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排放标准、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的有机废气建议排放浓度限值

四、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污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绕线机、烤箱、阻抗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有职工办公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UV灯管与废胶桶等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规范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加工工序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规范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有专门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废包装袋收集后规范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项目更换下来的废UV灯管与废胶桶一起,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