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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公示

关于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批复内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

关于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0]49

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

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鑫博电子元件加工厂年加工450

万个音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保和村保和街西段路南,占地160m2,租赁已建成2层房屋进行生产,包括生产加工区、仓库、办公区等,总建筑面积为220m2。主要生产工艺:骨架、铜线-绕线-整线-点胶-烘烤-剥离-接线-定位-蓝胶-成品。设计规模为年加工450万个音圈。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

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焊接烟尘。点胶及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 、低温等离子等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项目废气排放分别应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排放标准、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的有机废气建议排放

浓度限值。

    四、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化处理后,定期由附近

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五、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绕线机、烤箱、阻抗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物有职工生活垃圾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UV灯管与废胶桶等。职工生活垃圾经规范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加工工序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规范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有专门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废包装袋收集后规范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项目更换下来的废UV灯管与废胶桶一起,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

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

评文件。

 

20201120

 

舞环2020]49

20201120

2

 

 

 

 

3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