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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关于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关于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批复内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

关于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0]54

 

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金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深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项目新建车间1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生产加工区、仓库及配套办公等用房,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搅拌-成品-入库。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营运期生产车间密闭,在投料口上方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粉尘,集气罩下沿加装活动帘,通过引风机将产生的粉尘引入袋式除尘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纳污管网进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搅拌机、自吸泵、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六、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桶)、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袋收集规范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厂家回收重复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理。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01216

 

舞环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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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