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宝捷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宝捷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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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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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宝捷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关于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舞阳分公司宝捷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0]57号
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宝捷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市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宝捷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路南,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168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维修车间、备件库、维修附房、展厅、办公休息区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汽车维修及保养、汽车烤漆服务等。项目运营期主要工艺为:故障车辆进厂-拆检定损-零部件安装-整形-焊接-刮腻子、晾干、打磨-喷烤漆-出厂。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营运期焊接、打磨、喷烤漆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生产,不得开放露天式作业。焊接工序安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打磨工序产尘环节安装除尘器处理;调漆、喷漆、烘干均在密闭的喷烤漆房内进行,废气经1套“过滤棉+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 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汽车零部件、废含油抹布、漆渣、废滤芯、废过滤棉、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旧汽车零部件全部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混入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漆渣、废滤芯、废过滤棉、废原料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分别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六、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干磨机、空压机、平衡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减振装置、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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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环监表[2020]57号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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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