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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北舞渡镇舞北路西侧

建设单位

 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舞北路西侧,是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依托原有项目进行扩建,利用现有厂房4000平方米,生产车间3000平方米,仓库9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拆除原项目三个上料口中间的一个改为本项目上料口,原项目三条生产线中间的一条生产线拆除改为本项目生产线所在位置。该项目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配料-计量-提升-混合搅拌-成型-半成品-养护-磨光、抛光-成品。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废气

本扩建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泥罐进料粉尘、石粉投料粉尘、物料堆场及输送带无组织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等。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在厂区门口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安装喷雾抑尘装置,以减少道路扬尘;在石料场、卸料口等无组织粉尘产生位置设雾化喷淋装置;在每个储罐顶部均设置一套反吹式肪冲袋式除尘器,经净化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在每条生产线接料口处设置三面围挡投料间,并在投料间顶部设置吸风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和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陶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静压机、磨光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德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尘灰、残次品及沉淀池沉淀渣。职工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式除尘器尘灰定期清理并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项目产生的残次品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用装载机压碎后回用于各自相应的生产工序,回用率100%,不外排;项目沉淀池沉淀渣收集后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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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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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舞北路西侧,是漯河鼎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依托原有项目进行扩建,利用现有厂房4000平方米,生产车间3000平方米,仓库9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拆除原项目三个上料口中间的一个改为本项目上料口,原项目三条生产线中间的一条生产线拆除改为本项目生产线所在位置。该项目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配料-计量-提升-混合搅拌-成型-半成品-养护-磨光、抛光-成品。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40万块仿石砖、35万块路沿石。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扩建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泥罐进料粉尘、石粉投料粉尘、物料堆场及输送带无组织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等。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在厂区门口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安装喷雾抑尘装置,以减少道路扬尘;在石料场、卸料口等无组织粉尘产生位置设雾化喷淋装置;在每个储罐顶部均设置一套反吹式肪冲袋式除尘器,经净化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在每条生产线接料口处设置三面围挡投料间,并在投料间顶部设置吸风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和表3标准要求。

四、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陶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静压机、磨光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德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标准要求。 

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尘灰、残次品及沉淀池沉淀渣。职工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式除尘器尘灰定期清理并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项目产生的残次品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用装载机压碎后回用于各自相应的生产工序,回用率100%,不外排;项目沉淀池沉淀渣收集后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因子,随时满足新的环保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