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龙汇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600万件塑料瓶建设项目 |
关于舞阳县龙汇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600万件塑料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1]12号 舞阳县龙汇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淸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龙汇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600万件塑料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龙汇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600万件塑料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深圳路南段西侧,租用舞阳辰硕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建设生产,建筑面积4572平方米,其中车间面积2380平方米,仓库面积2192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投料-加热-胚管成型-吹塑成型-成品入库。设计生产规模:年产塑料瓶1600万件。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运营期采用集气装置对胚管成型和吹塑成型工序进行废气收集,再通过低温等离子+UV光氧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浓度限值相关要求。 四、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舞阳辰硕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化粪池对污水进行预处理,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五、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类标准的要求。 六、项目产生的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UV灯管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规定要求。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期严格落实环保管控相关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1年7月16日 |
舞环监表[2021]12号 | 2021年7 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