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建安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块(件)水泥路沿砖、水泥管等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 关于舞阳县建安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块(件)水泥路沿砖、水泥管等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1]20号 舞阳县建安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建安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块(件)水泥路沿砖、水泥管等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建安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块(件)水泥路沿砖、水泥管等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姜店乡路店村(老纸厂院内),占地面30亩,总建筑面积10000m2。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万块(件)水泥路沿砖、水泥管等预制构件。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运营期厂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不得黄土裸露,并采取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保持洁净;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仓库密闭,车间和堆场主要产尘部位均安装喷雾抑尘装置;运输车辆出入厂区进行冲洗;搅拌机进料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相关要求。 四、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搅拌机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养护用水和降尘喷淋用水全部消耗蒸发,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居民清掏拉走肥田无公害化利用。 五、本项目各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六、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沉淀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收利用;残次品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运用于道路和桥梁等建设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处置。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稳定试运行后积极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运营期间各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如有新的标准及要求,应随时满足或执行新的环境保护标准及相关要求。 2021年9月26日 |
舞环监表[2021]20号 | 2021年9 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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