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南环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 |
建设单位 | 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南环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占地21312平方米,建筑面积201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仓库、研发中心、辅助设施等;主要工艺流程:原材料-混合搅拌(加温)-分装-成品;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罐区设有围堰,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由污水管网排入事故池处理,然后通过市政雨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三里河;其余时期的雨水、纯水制备的清净下水经雨水管网直接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二类标准、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釜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滤渣、检测废液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自来水过滤膜规范收集暂存后定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南环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占地21312平方米,建筑面积201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仓库、研发中心、辅助设施等;主要工艺流程:原材料-混合搅拌(加温)-分装-成品;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及其他环境保护要求;运营期原料储存与生产车间密闭,投料和搅拌工序在密闭车间内二次密闭,废气经抽风管道收集,通过UV光解+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6297-1996) 四、项目运营期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罐区设有围堰,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由污水管网排入事故池处理,然后通过市政雨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三里河;其余时期的雨水、纯水制备的清净下水经雨水管网直接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二类标准、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釜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滤渣、检测废液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自来水过滤膜规范收集暂存后定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稳定试运行后积极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