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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豆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文件受理及舞阳县富龙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于2021年11月9日受理舞阳县豆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舞阳县豆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  报告表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金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工业园区1号  舞阳县豆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金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工业园区1号(地理坐标: 113 度 41分6.350 秒, 33 度37分3.578秒)。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舞阳县豆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15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117亩,利用现有厂房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500平方米,仓库3000平方米,办公室500平方米。主要工艺流程:原料—水洗—浸泡—磨浆—煮浆—点浆—挤压成型—外售。主要设备:磨浆机、豆腐压机、蒸汽发生器等。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设施,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1500吨豆制品。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大豆清洗废水、大豆浸泡废水、压制和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黄浆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清净下水、锅炉排污水及职工办公生活废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厂外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舞阳县北舞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田边沟渠,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燃烧废气、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和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在油炸锅上方设集气罩对油烟进行收集,经排烟管道输送至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车间房顶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通过通排风管引至好氧池底部,厌氧池加盖,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预计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磨浆机、豆腐生产线等设备噪音,该部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介于70~80dB(A)之间。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基座,在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来减震、隔声,设备均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噪声经厂房隔音和基础减震后可降低噪声值约2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豆渣、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泥饼,均为一般固废。本项目豆渣在厂区内设储存桶收集后每天外售养殖厂作为饲料使用,不在厂区内堆存,减少堆存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油炸工序产生的废油收集后外售养殖厂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泥饼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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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舞阳县豆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豆嘉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版.doc
                                                      舞阳县富龙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富龙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 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舞阳县富龙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舞泉镇解放路南段西侧50米
建设单位  舞阳县富龙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解放路南段西侧50米,租用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北角的一处空地进行建设生产,总占地面积 4000 平方米。以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 土、外购的裁切成的钢筋和外购焊接成型的钢丝网片为原料,经焊接成型、刷脱膜剂、 浇筑、振捣成型、养护、脱模等工序,进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生产。项目设计规模:年产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构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经 8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
本项目锅炉用水的软化处理废水,回用于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生产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依托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现有化 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陶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 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项目焊渣、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性脱膜剂桶,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解放路南段西侧50米,租用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北角的一处空地进行建设生产。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你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本项目锅炉用水的软化处理废水,回用于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生产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依托舞阳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现有化 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陶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