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孟寨镇工业园区西侧5号 |
建设单位 | 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孟寨镇工业园区西侧5号,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产,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冷库、办公室。主要生产设备:和面机、成型机、水煮线等。项目设计规模:年产1300吨面筋。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煮面筋水、面筋降温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清净下水、锅炉排污水及职工办公生活废水。项目混合污水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孟寨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通过企业自埋管道进入舞阳县孟寨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和面机、成型机、锅炉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运营期设备均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内,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包装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泥饼等一般固废。废包装物在一般固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泥饼,分类规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孟寨镇工业园区西侧5号,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产。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你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和面工序面粉加入和面机时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器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通排风管引至好氧池底部,厌氧池加盖,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混合污水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孟寨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通过企业自埋管道进入舞阳县孟寨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满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要求,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