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河南双欣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箱TPE手套、3万件工艺品铃铛建设项目 | 关于河南双欣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箱TPE手套、3万件工艺品铃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1]28号 河南双欣达塑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双欣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箱TPE手套、3万件工艺品铃铛建设项目》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青岛路北段东侧(舞阳飞亚工业园区4号楼1层),租赁现有厂房建设生产。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河南双欣达塑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你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处理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二类标准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规范暂存处置。满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符合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环监表[2021]28号 | 202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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