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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批复内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 关于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1]29号
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面筋建设项目》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孟寨镇工业园区西侧5号,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产。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漯河市可香食品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你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要求。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等相关指标标准要求。
    2、废水。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治理措施。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孟寨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通过企业自埋管道进入舞阳县孟寨镇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按规定要求规范处置。 固废暂存间满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要求,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运营期间加强生产车间内清尘保洁,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环监表[2021]29号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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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