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鹏程卫浴有限公司年产50吨表面覆膜彩纸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舞泉镇解放南路三岔路口西侧 |
建设单位 | 河南鹏程卫浴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辽宁青藤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解放南路三岔路口西侧,租赁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内部设置生产区、办公区及仓库。生产工艺为:胶水—原纸浸泡—挤胶—烘干—裁切—包装—入库。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年产50吨表面覆膜彩纸。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胶水上料、原纸浸泡、烘干工序操作台进行二次密闭,并设置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送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1#)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浓度限值;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污水处理厂行深度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同时满足舞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分散机、空压机、裁纸机、牵引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密闭,设备降噪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废边角料统一规范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解放南路三岔路口西侧,租赁生产车间进行建设。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河南鹏程卫浴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河南鹏程卫浴有限公司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浓度限值;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同时满足舞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按规定处置。固废、危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