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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舞阳县姜店乡蔡庄商品鸡养殖项目受理公示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于2022年6月2日受理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舞阳县姜店乡蔡庄商品鸡养殖项目,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舞阳县姜店乡蔡庄商品鸡养殖项目
 
报告书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姜店乡湖东蔡村北900m
 
 
该项目占地272.99亩,总投资8600万元,共建设28栋鸡舍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采取全进全出笼养模式,年出栏商品鸡1000万只。
 
 
废水: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养殖期间不冲洗鸡舍,饲养期结束一次性冲洗消毒,养殖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场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厌氧处理后配套农田消纳,实现资源化利用。
废水资源化利用,不外排,COD、氨氮均为0。
废气:①恶臭:养殖区主要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合理调配日粮、及时清粪等抑臭措施;污水处理区通过提升池、厌氧池等主要产臭单元加盖、施肥期沼液及时还田利用、喷洒除臭等措施抑制恶臭排放,场界恶臭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②鸡舍供暖废气:鸡舍供暖主要由4台天然气真空锅炉提供,并配备天然气热风机作为辅助供暖设施,天然气真空锅炉采取全预混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经8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热风机燃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3标准要求;③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的要求。
废气排放总量核算:SO2:0.031t/a     NOx:0.308t/a
噪声:主要为投料、通风、锅炉供暖、污水处理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鸡粪日产日清,鸡粪和固液分离后的污泥及时运至漯河双汇有机肥厂制肥;死淘鸡及时运至漯河双汇宰鸡厂化制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场内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各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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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舞阳县姜店乡蔡庄商品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