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金大地深冷气体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二氧化碳及 2 万吨干冰绿色节能减碳项目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中段北侧(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年小苏打项目南侧) |
建设单位 | 河南金大地深冷气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永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中段北侧(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年小苏打项目南侧),建设二氧化碳压缩机厂房、冰机厂房、干冰机厂房、充装厂房等建(构)筑物,购置二氧化碳螺杆压缩机、脱硫塔、干冰机、压块机等设备,主要以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甲醇洗装置尾气为原料气,经压缩、脱硫、冷却、精馏、冷凝、分离、干冰制备等技术/工艺,形成年产20万吨二氧化碳及2万吨干冰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1)含硫废气 本项目原料气中含有少量的硫化氢,经脱硫塔处理,脱硫剂选取EZ-2宽温氧化锌精脱硫剂,经处理后的硫化氢浓度为0.13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2)装置尾气 本项目在精馏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和甲醇,经管道输送至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2.86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甲醇的排放浓度为1.5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制冷废气 本项目制冷系统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储罐为卧式压力罐,日常无呼吸废气排放,项目液氨为密闭储存和使用。正常情况过程中不会有氨气产生,但随着运行时间的延长,设备零部件的腐蚀和磨损会造成废气的跑冒滴漏,会产生少量氨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化验废水、循环排污水经提升泵送至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主体工艺为“两级A/O”。两级A/O工艺是利用活性污泥同时存在好氧、兼氧和厌氧生物菌群的特点,通过人为控制,在一个处理系统中形成两段A和两段O的生物环境,使A段和O段按工艺要求进行交替组合。A1与O1构成传统的A/O流程,后置A2和O2。各组成单元的功能如下:①A1单元的首要功能是脱氮,含硝态氮的污水通过内循环来自O1,其次功能便是污泥释放磷,而含磷污泥主要是从沉淀池排出回流的;②O1单元首要功能是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其次是硝化,第三项则是聚磷菌对磷的吸收;③A2单元功能同A1单元,功能首先是脱氮,其次是释放磷,以前者为主;④O2单元功能首要是吸收磷,然后是硝化,最后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两级A/O采用间断曝气,活性污泥处于“好氧-缺氧”交替的环境中,根据非稳态理论,活性污泥处于这种“饥饱”交替的状态,会发挥自身的潜能,在好氧状态下加快对污染物的降解速度,提高处理效率,尤其是提高对氧的利用效率。两次硝化——反硝化反应叠加,对NH3-H的去除效率大大提高。经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化验废水、循环排污水可以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41/538-2017)中表 1 间接排放限值和舞阳 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 厂进水指标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中的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机械噪声,通过类比调查,各噪声源噪声级在70-85dB(A),项目设备经减震垫、隔声罩、墙壁隔声等措施可达到10~25dB(A)的隔声量。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含油手套和抹布、废脱硫剂、废机油、废催化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脱硫剂建设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催化剂建设一间危废库房将其暂时存放。废机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催化剂、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含油手套和抹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中段北侧(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年小苏打项目南侧), 设计规模是年产 20 万吨二氧化碳及 2 万吨干冰。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满足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表5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化验废水、循环排污水通过管道依托“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41/538-2017)中表 1 间接排放限值和舞阳 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 厂进水指标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分别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废储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