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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华创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周转 1000 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漯河市华创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周转 1000 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华创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周转 1000 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 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年收集、贮存、周转 1000 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人民路东段东盛宾馆南 300 米路西
建设单位 漯河市华创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东段东盛宾馆南 300 米路西,项目占地面积为 240m2,建设一栋危废贮存库房,设计规模年年收集、贮存、周转 1000 吨废矿物油。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要求施工。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专用运输罐车配备气相平衡管;储罐区顶部安装呼吸阀,采用集气系统+1套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厂界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2 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附录 A 中相关要求;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正常营运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三里河。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输送泵、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类别,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在仓库内东侧设置 10m2的危废暂存间, 用于暂存事故状态下含油物资和消防废水。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人民路东段东盛宾馆南 300 米路西,设计规模年收集、贮存、周转 1000 吨废矿物油。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2 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附录A 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储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