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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沃农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受理公示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于2022年9月29日受理漯河市沃农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太尉镇魏集村构生态产业园160号(魏营村北380米)  漯河市沃农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54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工艺流程:外购原料(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发酵--粉碎--搅拌--造粒--烘干--筛分--包膜--包装。主要设备:固定发酵设备、半湿物料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皮带机、包覆机、自动包装机等相关环保设备。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职工5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先经过滤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5m3)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后处理(粉碎、搅拌、造粒、烘干和筛分)过程中少量粉尘。发酵、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密闭车间内发酵池、烘干机二次密闭负压集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处理(粉碎、搅拌、造粒和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各产尘设备二次密闭集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NH3和H2S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的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NH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H2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表4-1肥料制造(除煤质氮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半湿物料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烘干机、筛分机、自动包装机、辅助车辆和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之间。在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使设备的噪声降低15~20dB(A)左右,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②各噪音设备加强保养;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不合格产品及废弃包装材料。其中:①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走清运。②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34.7985t/a,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0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④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清掏,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⑤废弃包装材料的产生量为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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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漯河市沃农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环评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