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太尉镇魏集村构生态产业园160号(魏营村北380米) | 漯河市沃农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54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工艺流程:外购原料(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发酵--粉碎--搅拌--造粒--烘干--筛分--包膜--包装。主要设备:固定发酵设备、半湿物料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皮带机、包覆机、自动包装机等相关环保设备。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十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项目职工5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先经过滤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5m3)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后处理(粉碎、搅拌、造粒、烘干和筛分)过程中少量粉尘。发酵、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密闭车间内发酵池、烘干机二次密闭负压集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处理(粉碎、搅拌、造粒和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各产尘设备二次密闭集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NH3和H2S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的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NH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H2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表4-1肥料制造(除煤质氮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半湿物料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烘干机、筛分机、自动包装机、辅助车辆和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之间。在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使设备的噪声降低15~20dB(A)左右,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②各噪音设备加强保养;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不合格产品及废弃包装材料。其中:①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走清运。②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34.7985t/a,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10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④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清掏,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⑤废弃包装材料的产生量为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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