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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纳米光学薄膜项目受理公示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于2023年4月3日受理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纳米光学薄膜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纳米光学薄膜项目  报告表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舞泉镇贾湖大道66号 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07137.5万元,建设纳米光学薄膜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9600m2,年产纳米光学薄膜4800吨、丝印蓝玻璃滤光片5000万片、塑料树脂滤光片5000万片。其中,高端滤光片、纳米光学薄膜生产工艺为:大片切割-中片清洗-外观检查-中片镀膜-外观分光检查-小片切割-二次清洗-UV解胶-贴合-外观检查-包装入库;纳米光学薄膜生产工艺为:原料改性(台湾)-原料干燥-加热挤出-挤压成型-冷却定型-收卷-包装入库。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超声波清洗机、切割机、镀膜机、纳米光学薄膜挤出线等。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超声波清洗废水一起,达到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二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放至三里河。
  2.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PMMA颗粒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过程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的有机废气建议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80mg/m3)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超声波清洗机、切割机、镀膜机、纳米光学薄膜挤出线和风机等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使设备的噪声降低15~20dB(A)左右,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②各噪音设备加强保养;③优化院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 固废:本项目开包过程包装固废经收集后放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切割工序边角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外观和分光检查等工序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纯水制备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气治理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危废间分类暂存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危废间分类暂存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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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昕思纳米光学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