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食用菌罐头深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舞泉镇青岛路与三环路交叉口向西10米桂馥农业院内 |
建设单位 | 漯河达冠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青岛路与三环路交叉口向西10米桂馥农业院内,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年产5000吨食用菌罐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项目采用低氮锅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分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最高允许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浸泡清洗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循环使用,少部分废水溢出;杀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及洗罐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预处理后的雨水和餐厅废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排入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分级机、预煮机、切菇机、振动筛、封口机、打包机、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食用菌残次品及筛渣、废包装物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纯水设备和水处理深度净化器更换活性炭滤料规范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调节池沉渣、带滤机截留废物、污泥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规范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理。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舞阳县舞泉镇青岛路与三环路交叉口向西10米桂馥农业院内,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5000吨食用菌罐头。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经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089-2021)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最高允许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以及预处理后的雨水和餐厅废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排入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