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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纳米光学薄膜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纳米光学薄膜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纳米光学薄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 0395-7121061
 
附表:
项目名称 纳米光学薄膜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舞阳县舞泉镇贾湖大道66号(原宏福鞋业院内西南侧、三里河路北侧)
建设单位  河南省昕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阳县舞泉镇贾湖大道66号(原宏福鞋业院内西南侧、三里河路北侧),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纳米光学薄膜4800吨、丝印蓝玻璃滤光片5000万片、塑料树脂滤光片5000万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加热挤出工序密封,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约为80%)”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的有机废气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经过污水管道集中送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入水限值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超声波清洗机、切割机、镀膜机、纳米光学薄膜挤出线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项目经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固废、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包装固废经收集后放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切割边角料设置专门储存场所进行规范储存,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规范暂存于规范暂存间,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制备纯水过程中更换的废活性炭规范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职工办公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于一般固废库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UV灯管、废气处置更换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一、本项目舞阳县舞阳县舞泉镇贾湖大道66号(原宏福鞋业院内西南侧、三里河路北侧),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纳米光学薄膜4800吨、丝印蓝玻璃滤光片5000万片、塑料树脂滤光片5000万片。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的有机废气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入水限值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