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糖果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舞泉镇南环路西段新和车业院内 |
建设单位 | 漯河市豫舞枫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南环路西段新和车业院内,租用其院内西南方3号厂房西半部分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均在厂房内分区设置。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糖果。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糖在熬制过程中使用电加热,熬糖过程中会产生水蒸汽,无其他有害气体产生。项目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定时通风换气。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设备清洗水和车间地面清洗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陶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熬糖机、浇糖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包装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统一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固废处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南环路西段新和车业院内,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500吨糖果。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糖在熬制过程中使用电加热,熬糖过程中产生气体为水蒸汽,无其他有害气体产生,项目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定时通风换气。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设备清洗水和车间地面清洗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陶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