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000吨/年食品添加剂氯化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博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厂区内,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上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及供水、供电、供热工程等,项目设计规模为20000/吨年食品添加剂氯化钾。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和相关要求。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项目产生的尾气和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首先经旋风分离收集绝大部分盐粉,然后经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筛分、包装工段未捕集的粉尘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冷却密封水、冲洗设备及车间地面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到卤井作为生产用水和厂区绿化、喷洒道路等用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噪声为离心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旋风分离收集的粉尘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成分为氯化钾颗粒,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厂区内,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上进行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20000吨/年食品添加剂氯化钾。环评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和相关要求。运营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冷却密封水、冲洗设备及车间地面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到卤井作为生产用水和厂区绿化、喷洒道路等用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旋风分离收集的粉尘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成分为氯化钾颗粒,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