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省通道宽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有机肥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渡镇西大街1号(240国道853公里处路东约800米处) |
建设单位 | 河南省通道宽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卓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西大街1号(240国道853公里处路东约800米处), 项目厂区东临机耕路,西侧、南侧和北侧现状均为耕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机肥生产车间、分拣包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办公用房等。项目设计规模:年产10万吨有机肥。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措施和相关要求。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发酵池、烘干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负压集气,恶臭经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分拣包装车间后处理(粉碎、搅拌、造粒和筛分)工序,各产尘工序在分拣包装车间内二次密闭,设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表4-1肥料制造(除煤质氮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标准及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规模中油烟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先经过滤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翻抛机、半湿物料粉碎机、造粒机、烘干机、筛分机、自动包装机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规范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走清运;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的粉尘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渡镇西大街1号(240国道853公里处路东约800米处)。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10万吨有机肥。环评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措施和相关要求。运营期废气经处理后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表4-1肥料制造(除煤质氮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标准及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规模中油烟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滤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