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漯河市兴漯矿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舞阳县大周店盐矿开发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魏寨村、潘楼村 |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西北 4.2km 处的魏寨村和潘楼村,并涉及周边的吴庄村、刘集村、庄罗村、黑郭村等,项目周边主要为村 庄和一般农田。本项目矿区面积 8336.9335 亩,即 5.558km2。根本工程总投资 75000 万元,环境保护总投资 840 万元,环保投资 约占总投资1.12% |
根据现状调查,本工程施工工区均利用现有民房,勘探期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综合利用。
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每个井场配有泥浆罐和储备罐,钻井泥浆经泥浆罐暂存、泥浆处理 系统(振动、除砂、离心)处理后分离出钻井岩屑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 本身与原地层性质一致,单独收集后回用于填垫井场。钻井泥浆在储备罐 暂存后回用于钻井作业。 ②固井作业采用的水泥浆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产生的固体废物。 ③施工废弃的建筑垃圾设专门的临时堆场,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并设置挡墙,及时清运。 ④在每个临时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垃圾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施工区域的生活垃圾,并及时转运到邻近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蚊蝇等传染媒介滋生。 ⑤在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或遮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洒落。 ⑥有关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处置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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